
2021年11月8日,天元區應急管理局根據歲末年初安全生產百日大會戰工作部署要求,組織工作人員對群眾舉報的馬家河街道高塘社區存在非法儲氣點這一線索進行現場核查。
通過現場摸排,工作人員于一處獨立設置的集裝箱內發現儲存了不同規格的液化氣共計33瓶(含實瓶、空瓶)。
?經核查,涉事人員未取得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發放的城鎮燃氣經營許可證,且該場地無通風、防爆設施,不具備相應的安全儲存條件,存在極大安全風險。工作人員隨即要求該人員立即停止儲存,并對非法儲存的液化氣進行先期登記保存。
隨后,天元區應急管理局積極對接司法機關,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馬家河街道派出所已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
責編:李文靜
初審:李文靜 二審:李文靜 終審:于芳
來源: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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